营商活动制度层面的三大法宝现状反思(二)原创
来源: | 作者:契信 | 发布时间: 2023-10-27 | 1454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营商活动制度层面的三大法宝现状反思(二)原创


单纯没有抵押或担保的金融贷款,是很少的,上次我们已经提到,这种贷款,让民营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、或其他担保人,承担了无限连带责任,这就从金融制度上,打破了公司有限责任制度。一旦出现问题,就是相当于走入了泥潭,几乎无翻身的机会。
商业银行贷款制度中,虽然有明确的贷前调查审核、贷后监管,但是几乎等于虚设,只要有抵押,只要有担保,就根本不对企业的经营能力、偿债能力进行评价,几乎没有人进行相关的指导或监督,对于民营企业来讲,商业银行做的锦上添花的事不少,但是雪中送碳的,少之又少。我们认为,金融资本,应当服务于实业资本,而不是掠夺或侵害实业资本。
在经济发展日趋乏力的今天,我们对于金融资本的管理,应该是要注重内容了,因为曾经的形式化,导致了很多很严重的问题。
所以,作为民营企业或者私人创业者,对于金融资本,在使用时应当慎之又慎,因为在这方面,金融资本不够友好。